政体与法治:一个思想史的检讨
从思想史的角度,主要有三种法治与政体之间内在理论结构的范式:法治工具主义论、法治目的主义论和法治社会秩序论.法治工具主义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法治目的论则是人类社会的特定历史条件下独特的现象.在非宪政的政体之下,法治工具主义与法治目的主义不能并存;而在宪政的政体下,法治工具主义与法治目的主义则可以并存.
政体与法治、法治工具主义论、法治目的主义论、法治社会秩序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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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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