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与国家发展政策的整合
我国就知识产权保护议题在与发达国家谈判的过程中屡遭挫败,甚至制定出"超国际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规范.知识产权法的立法意旨在于奖励创造与发明,进而促进科学及文化的进步,但是与发达国家一致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并不能使发展中国家从中获益.然而并非所有的发达国家或国际组织在思考国际间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走向时均固守本位主义,他们的许多支持发展中国家利益的研究成果,对我国未来制定新的知识产权法规与政策均甚有助益.应就知识产权与人权之间发生的冲突,及其与宪法基本权冲突时的优位选择理论做出探索,以此作为我国日后制定知识产权法律及与发达国家进行相关谈判的政策依据.
知识产权、WTO、TRIPS、著作权、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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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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