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公共行政组织建构的合法化进路

引用
对待现代国家公共行政组织建构的合法化问题,有一种形式法治主义的主张,即通过民主代议机关的合法化模式.这种模式在方法论上有单一原因论、理想的形式规范主义和绝对的建构理性主义之倾向,它在解决当下中国行政组织无序的诸多问题方面力有未逮.而在实践中,另外一种可以称为开放反思的合法化模式的进路,以其多向原因论、经验的实质规范主义和复合理性主义之方法论倾向,在相当程度上发挥着重要功能.它并非彻底否定民主代议模式,而是传统主张之外的一条比较贴近中国现实的合法化进路.

行政组织、合法化、民主代议模式、开放反思模式

27

D9(法律)

北京大学校科研和教改项目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88-99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研究

1002-896X

11-1162/D

27

2005,27(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