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观念:类型化及法律适用
以知识产权为主的无形财产日益重要是社会历史发展的结果,知识产权也是传统财产权的延续,但我们今天不仅面临着知识产权类型化困难问题,而且在自然权利、他人利益和社会正义之间存在着利益平衡的法律难题.因此更加需要强调知识产权的私权性质和观念,在司法过程中通过传统民事法律制度实现知识产权立法的目的.
叶晓明等诉索佳公司案、知识产权、自然权利利、益平衡、司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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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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