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宪法与苏联1936年宪法之比较
@@ 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在宪法观上与近代自由主义宪法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社会主义理论强调政治权力在改造社会和公平分配财富方面的领导作用,决定了宪法是政治权力改造社会的工具,而不是通过限制政府权力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法.我们可以将这种由政治权力决定宪法作用之发挥的宪法称之为政治引导型宪法,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有关国家制度、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宪法规范较多,而且是宪法的关键规范;另一方面,宪法承认政治变动对法制的引导功能,宪法规范政治的功能相对较弱.我国五四宪法和苏联1936年宪法均属于这一类型的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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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D91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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