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国民待遇在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领域的适用
乌拉圭回合之后,WTO国民待遇适用于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产生了一些新的法律特点,在适用范围、适用客体及例外限制方面都有了新的变化:在服务贸易领域它从普遍义务走向特定义务,从无条件走向有条件;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它由形式互惠转为实质互惠,适用于执法和司法救济过程,提高了整体保护水平.
WTO、国民待遇、法律特点
26
F01;F74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115-127
WTO、国民待遇、法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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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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