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应处理好四组关系
@@ (一)行政化与司法化.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定位存在两种相反观点,一种是司法化,着眼于行政复议的权利救济功能,要求强化复议组织的独立性和程序的正式性;另一种是行政化,着眼于行政复议的行政内部监督功能,强调复议组织对行政首长的依附性和程序的简便高效.
行政复议制度、制度改革、处理、行政化、司法化、组织、行政首长、救济功能、简便高效、监督功能、程序、依附性、独立性、权利、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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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DF7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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