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矛盾及其解决
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是刑法理论上的一对基本范畴.作为行为评价标准,社会危害性具有易变性、模糊性,刑事违法性则具有稳定性、明确性.二者之间的矛盾,源于刑法秩序价值与自由价值的对立.为了协调二者的矛盾,应注意以对立统一的视角看待二者的关系,并在刑法理论、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上作相应的调整.
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行为评价标准、刑法价值观冲突
25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106-120
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行为评价标准、刑法价值观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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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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