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婚姻法的不足与民法典立法对策
修订后的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在若干方面仍存在缺陷.在制定民法典时应当增加关于近亲属名誉权、近亲属亲情保持权、近亲属称谓权、亲属悼念权与遗体瞻仰权、亲属遗体保护权、亲属延续后代权等亲属权的规定;完善关于生育权的规定;确立婚后共同所得和家庭生活必需的个人所得归夫妻共有的基本原则;合理确定无效婚姻请求权的主体;建立兼顾身份和产权的婚姻住房制度;并应当明确姘居第三人的共同侵权责任.
亲属权、生育权、所得财产归属、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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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9(中国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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