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时效立法研究
取得时效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取得时效的构成要件主要是占有和经过一定期间,并不需要善意.其适用范围包括所有权和所有权以外的其他财产权,但后者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界定.取得时效标的不以未登记者为限.符合条件的国有财产可以适用取得时效.取得时效的体系安排应该发挥其制度的整体力量.
取得时效、构成要件、适用范围、立法建议
24
D923;B26;F323.1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112-122
取得时效、构成要件、适用范围、立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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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B26;F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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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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