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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对第三国(方)的法律效力

引用
根据《条约法公约》的原则规定,条约仅对缔约国有法律效力,非经第三国(方)同意,条约对第三国(方)无法律效力.但在某些情况下,条约仍可为第三国(方)创设义务或权利,可以对第三国(方)产生法律效力.具体分为:条约为第三国(方)创设义务;条约为第三国(方)创设权利;对第三国(方)义务的变更与取消和对第三国(方)权利变更或取消四种情况.

国际法、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条约效力

23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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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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