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13415/j.cnki.fxpl.2024.04.012

算法僭越的归位治理

引用
算法的笼罩让原本界限分明的主体客体及二者关系扑朔迷离,令责任主体的判断举棋不定.揭开算法面纱,露出隐藏的主体,以及规训僭越的客体是算法治理的关键.在一般社会活动中,算法僭越对人的主体性威胁重重,不仅会打破主体制度格局,而且将导致人的主观能动性弱化,使由此产生的风险在责任承担中逃逸.算法在公权力行使实践中,诱导使用者做出有失偏颇的决策时有发生.从算法规制部门法分工角度而言,算法对决策的作用分布在民商事、行政和刑事领域,其中民商事领域的算法僭越风险高发于消费和经营决策中,行政领域的算法僭越一般与公共服务算法决策的价值选择相关,刑事司法领域的算法僭越通常无法回避公民基本权利问题.算法僭越的归位治理可分别以治理主体、治理客体和治理过程为中心展开.结构化的算法僭越治理根据评价僭越行为部门法的不同,确定僭越的类型,匹配算法集中展现的属性,并给出归位治理的一般性原则.

算法法律、主体性、算法治理、算法越权、算法归位

42

D921;TP391.41;TN929.5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8ZDA317

202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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