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23.01.009
刑事诉讼法用语的同一性与相对性
法律条文呈现出用语同一性与相对性的特点.用语同一性是原则,用语相对性是例外.从法解释学的研究视角出发,用语同一性的理论功用是创设同一解释规则,即通过对某一条文中某一语词的含义作出解释,推测认定这一语词在整部法律乃至不同法律中的含义;以此为基础反向识别出那些违背同一解释规则的情形.从这个角度看,用语同一性可以作为识别、检验、评判立法、司法解释中用语不规范、不妥当的路径方法.有些违背同一解释规则的情形并不是立法瑕疵,而是属于立法可接受的例外,即用语相对性.刑事诉讼法中的用语相对性多出现在普通用语、相对概括抽象的用语以及跨章节的不同条文中.由于法律用语的多义性和概括性、不同的现实语境、立法要求以及立法风格等原因,用语相对性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用语相对性应保持必要限度,以维护用语同一性的基本原则,同时不触碰修法红线.
用语同一性、用语相对性、同一解释规则、证据、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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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6;B26;F326.403
2023-03-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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