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23.01.001
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命题,深刻揭示了法治与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内在逻辑.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意味着要在法治框架内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要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的法治化,彰显了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基础性作用,蕴含着法治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架桥铺路的使命,标志着中国法治建设进入体系化建构的新阶段,关键要处理好法治与改革的关系.要将法治要求落实到经济建设、科学技术发展、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等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各领域.中国式的现代化要以中国式法治予以保障,实现中国特色、法治底色与人类共同价值有机融合、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尽可能统一等方面的要求.
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中国式现代化、法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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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05;D616;A849
2023-03-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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