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22.06.013
生态环境法典中公私融合秩序的表达
生态环境法治实践不断在公法与私法两个维度重构环境法的体系,塑造出公私融合的法律秩序.环境法变迁的历史脉络、调整机制的扩展、规范体系的多元化、利益的叠加属性共同构成了该秩序的生成逻辑.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应精准定位这一秩序并予以恰当表达,也已形成共识.但是,如何在法典中有效定位公私融合秩序,如何获取解决法典化核心难题的技术方法,如何精准识别其规范结构,在理论上仍悬而未决,这对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形成重大挑战.基于该秩序的生成逻辑及其法典化之挑战,可以从规范、技术和结构三个层次出发,通过改造并创造性地转化基本原则、明确公私规范的优先级与公私益的权衡基准、创设新型法律模式,形成公私融合秩序法典化表达的编码规则.
生态环境法典、公私融合秩序、调控科学、规范结构、编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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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D616;TP393
重庆英才计划包干制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
2023-0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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