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22.04.011
我国少年刑法立法的体系化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17条的修改是我国推进未成年人犯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起点,少年刑法立法的体系化仍然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犯罪预防法律制度的基础性理论问题和全局性实践问题.根据发展犯罪学的非正式社会控制论,人生历程中未成年人停止犯罪的变化性普遍存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稳定性则是刑事司法机关制裁经历使其丧失多方面均等发展机会后的累积效应.因此,建议坚持保护未成年人免予犯罪化权利的基本立场,逐步推进未成年人定罪条件特殊化与非刑罚处罚措施司法化的制度创新.
未成年人犯罪、少年刑法、发展犯罪学、免予犯罪化权利、定罪条件特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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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D630;C958.121.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1AFX010
2022-08-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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