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22.03.010
个人破产制度嵌入现行破产法之路径
在构建个人破产制度和修订《企业破产法》两项任务共同推进的背景下,个人破产与企业破产合并立法是目前较为现实的选择.在此前提下,既有的"吸收式"和"统合式"路径无法彰显个人破产制度的价值理念,与我国当前司法实践与社会需求不符,并非当下完善我国破产法律制度的最优解."总分式"立法路径于我国法语境下具有可行性,而且相对于"吸收式"和"统合式"而言,"总分式"在科学性、体系性和开放性方面具有比较优势,是完善我国破产法的最优选项.体例编排上,修订后的破产法由总则、企业破产、个人破产、法律责任、附则五部分共同构成.
个人破产、企业破产、合并立法、总分式、体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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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1.92;TB6;F752
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19SFB2040
2022-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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