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22.02.005
双层结构下智能合约条款的建构路径
智能合约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智能合约仅指"if A then B"的"自动履行条款",在私法上属于法律行为中的负担行为.广义智能合约由"自动履行条款"和"非履行条款"组成."自动履行条款"的强制履行功能有违意思自治,应受到使用规则与技术的双重限制."非履行条款"虽不直接关涉义务履行,但绝对去中心的交易模式,导致当事人有财产权益受损之虞.改"去中心化"为"弱中心化",保留适度监管,为"非履行条款"使用者提供必要的权利救济,能够在牺牲部分交易效率的情况下,保证智能合约的使用安全.
智能合约、自动履行条款、非履行条款、私法自治、弱中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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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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