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21.05.009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法律制度供给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离不开法律制度的供给.供给的内容和方式取决于法律需求."一国两制"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最大实际,决定了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法律需求之核心在于"保持港澳特殊法律制度的情形下,创新机制体制,畅通合作方式".法律的生产成本决定了大湾区法律制度供给需要多元复合型构成.就供给路径而言,其包括了港澳流向内地、内地流向港澳的单向流动型路径与经济行政主体合作、非政府机构示范的双向合作型路径.供给的内容在于保障港澳居民的权利与义务、提高内地要素流动的积极性、经济行政主体的平等协商以及非政府组织示范法的运用.最终通过法律制度的供给形成联系紧密的粤港澳大湾区共同体.
粤港澳大湾区;法律制度供给;一国两制;单向流动型;双向合作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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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健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对中央政府负责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0CFX013
2021-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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