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21.03.013
新型权利入民法典对刑法犯罪评价的影响
为适应时代发展以及应对因民事立法阙如而引发的权利失范现象,民法典编纂增加了个人信息权、虚拟财产权等新型权利,实现了新型权利的法定化.权利保护是民法和刑法共同的中心话语,对新型权利入民法典之法现象,不能仅从民法的角度加以认识,还应当从整体法秩序视角审视其对刑法犯罪评价的影响.刑法应正确认识新型权利从失范到规范的整体法效应,并顺势完成从民法新型权利保护到刑法犯罪评价的话语转换:在法教义层面,以新型权利为参照甄别值得刑法保护的新型法益,实现法益保护范围的有序扩张;在法规范层面,以新型规范为支撑还原犯罪双重违法性判断,确保刑事犯罪圈的合理收缩;在法秩序层面,以整体法秩序为基础重释刑法保障法原理,妥善安置民法与刑法的体系位置.
民法典编纂、新型权利、新型法益、整体法秩序、刑法保障法
39
D924;G633.7;D621.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CFX027
2021-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2页
151-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