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21.01.008
论农村土地经营权市场的法律规制
体现"三权分置"改革精神的《农村土地承包法》,通过赋予土地经营权以独立性和高度流动性,为农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使土地经营权市场成为市场化配置农地资源的基本形式.土地经营权市场不仅因为市场失灵的存在而需要进行一般意义的法律规制,而且,因为其承载的特殊使命而需要进行特殊目的的规制,只有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市场规制性制度和机制,才能维护土地经营权市场秩序,实现农地的充分利用,促进现代农业的持续、稳定、高效发展.
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市场、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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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32;F321.1;F832.43
2021-03-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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