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20.05.012
乡村振兴视野下村庄公益用地法律制度改革研究
现行村庄公益用地法律制度肇始于计划经济时期,严重滞后于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这种现象在制度理念上根源于传统的农村发展观;在法权构造上源于公益用地失衡的权利义务配置.乡村振兴使现代发展理念融入村庄公益用地的制度体系,立法应转变农村的发展观,构造以权利为核心的村庄公益用地规则,即应通过供给优先的原则和专项规划制度,提升村庄公益用地的法律地位;通过细化集体公益用地的具体分类,设定公益用地上的农民集体和成员的公物使用权和划拨用地使用权;强化农民的规划参与权,以实现村庄公益用地法律制度的全面改革.
乡村振兴战略、村庄公益用地、发展观、法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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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20.1;D922.3;F592.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8ZDA151
2020-10-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125-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