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20.04.014
走出网络不当竞争行为规制的双重困境
网络经营者运用互联网技术作出的新型不当竞争行为,是维护网络竞争秩序、增进消费者福利必须予以规制的重要对象.2017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增加的网络条款,以明示立法的方式将实践中出现的主要网络不当竞争行为纳入到该法中进行规制.这种规制策略一方面将一些网络垄断行为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规制,继而架空了反垄断规制;另一方面又将一些正当的经营行为判定为不当行为,导致规制宽泛化困境,干扰了市场自由竞争.究其原因,《反垄断法》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无法及时识别和规制网络竞争过程中的垄断行为,导致了网络不当竞争行为被放置在网络条款之下进行规制;与此同时,网络条款立法的空洞化和实施的侵权法化使行为正当性的判断过于宽泛.走出前述双重困境,一方面需要立法者以市场力量的分析为指引,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制度进行拓补,及时识别与规制网络竞争中的垄断行为;另一方面则要求规制者限缩适用网络条款,以避免对自由竞争的过度干预.
网络不当竞争行为、网络条款、双重困境、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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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294;F224.32;F724.6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019M662383
2020-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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