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20.04.007
基于风险管控刑事政策的刑罚机制之展开
刑法通常在犯罪论层面,通过引入抽象法益与危险犯以及扩张犯罪圈的机制满足风险治理需求,但是受限于入罪标准明确性与稳定性的要求而作用有限.刑法司法解释对风险管控的作用机制体现出通过刑罚满足风险治理需求的必要价值.风险社会背景下,风险管控从刑事政策领域贯彻至刑罚领域形成了刑罚学新叙事,在风险控制与替代的双层体系下能够通过风险话语有效涵盖传统惩罚与矫治的刑罚功能.风险管控刑事政策的性质决定了刑罚机制的具体展开,受管理主义性质所决定形成了基于风险控制目标的即时预防机制,受修复主义所决定形成了基于风险替代目标的秩序恢复机制,受效益主义所决定形成了精算司法机制.但是刑罚风险管控机制仍然需要在遵循刑法基本原则与保障权利的基础上展开.
风险治理、刑事政策、风险管控、刑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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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4;F832.33;C91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2020-08-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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