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20.02.018
反思正当防卫:来自普通法的经验借鉴
相比于中国正当防卫的理论与实践,普通法的正当防卫制度似乎能更全面、更有效地保护公民合法权益.首先,其防卫必要性要件采主观标准;紧迫性并不是独立于必要性之外的要件,且防卫人没有退避义务.其次,其合理性要件采客观标准,以防卫人主观上认识的事实为基础,引入理性一般人的判断标准.再次,如果起初的受害者使用不相称之武力反击起初的攻击者,以致二人角色反转,那么起初的攻击者可以援引正当防卫.最后,合意互殴的参与者只有在有效退出互殴并且将退出意愿明确传达给对方的情形下,才能重获正当防卫的权利.本文认为,防卫过当可作为部分之可宥辩护事由.
权利说、防卫必要、防卫武力、合理性标准、合意的互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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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0.4;F830;F321.1
2020-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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