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20.02.010
逃费行为应当构成盗窃罪
享受服务之后逃缴费用的行为已屡见不鲜,但对其如何处罚则众说纷纭.有力说主张构成盗窃罪,但这种观点遭到了强烈反对.然而,反对逃费构成盗窃罪的观点,主要是基于德日刑法理论而展开的,在我国立法和司法的背景下,其理由均经不住推敲.盗窃罪的实质是人对财产的支配状态发生转移,在涉及债权债务关系的场合,支配状态的转移是指债权人丧失对债权实现的支配力,导致债权在事实上无法履行.逃费涉及的服务合同具有交易匿名性、履行即时性等特性,债权人支配着一个空间范围,进而能有力地请求身处其中的债务人履行债务,当债务人逃离了该空间范围时,债权人事实上无法向债务入主张债务,也无法向法院诉请债务人履行债务,实质上使得他人支配的公私财物发生了转移,应构成盗窃罪.
逃费、财产性利益、债权的实现、盗窃罪
38
2020-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97-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