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19.06.013
基因正义论——以民法典编纂与基因歧视司法个案为背景
人类基因技术引发了诸多伦理及社会风险,其中包括发生在教育、保险、就业等领域的基因歧视.基因正义是应对基因歧视的法律理念,可以从福利、自由和德性三个维度的衡平中获得辩护.我国已经出现就业基因歧视个案,但对这一歧视的直接规定呈现为法律空白,现实司法也陷入困顿而未能提供有效救济.在未来法律秩序构建时,可以采取一般禁止与特别例外相结合的政策.应在民法典人格权编中构建基因平等权条款,规定“任何人都不因其基因特征而受歧视”,作为应对基因歧视的私法请求权基础.如民法典未能提供这样的规范基础,则可以在解释论上,将基因、基因信息纳入民法总则规定的“隐私”或“个人信息”、“数据”的意义范畴,将基因歧视列为侵害“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的情形之一.在未来《反歧视法》《基因技术法》等法律中提供配套的公法机制,明确基因歧视行为判断标准、特别例外、主管机构和基因检测程序等具体规则.
基因正义、基因歧视、民法典、基因平等权、基因信息、基因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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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基因正义论:人类基因技术多维风险的法律控制”19FFXB043;上海市教委重大项目“中国特色民法典理论研究”项目2017-01-00-07-E00003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9-12-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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