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19.05.009
类型化视角下网络游戏直播画面的著作权归属
在网络游戏直播产业发展中,游戏直播画面的著作权归属是各利益攸关方最为关心的问题,当前理论与实务对此均有分歧.基于游戏直播画面作品结构的复合型,对其著作权归属的界定应采取类型化分析方法:首先应区分游戏直播画面与游戏运行画面,并分别就二者的著作权归属进行界定.其次在运行画面构成作品的前提下,应根据游戏是否有表达空间及玩家是否有创作行为将游戏分为三种类型并对其著作权归属逐项分析.最后就游戏直播画面的著作权归属而言,应根据直播平台与游戏主播的不同法律关系,区分“合作分成模式”“签约模式”和“平台服务模式”分别认定.
网络游戏直播画面、著作权归属、类型化分析、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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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网络游戏直播产业发展中的著作权问题研究”18SFB5013
2019-10-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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