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18.06.015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口袋化”的实证分析及其处理路径
对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实证分析显示该罪已成为当前网络犯罪的新“口袋罪”.其原因在于理论界缺乏对数据犯罪保护法益及规范体系的应有讨论,实务界也未能区分“数据”的技术属性与法律属性,使得本罪包括了所有以数据为对象和媒介、工具的网络犯罪.未来本罪的司法适用应着力去“口袋化”,将以数据为媒介、工具侵犯传统法益的犯罪排除在外,从而将本罪限定为以数据为对象侵犯数据安全的非法获取行为.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实证分析、信息保护、保护法益、个人数据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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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校“青蓝工程”资助成果;2018年东南大学高校基本业务费人文社科基础扶持资助项目《技术驱动型金融犯罪刑法治理机制研究》阶段性成果;2018年江苏省社科基金《网络空间治理的“双维”刑事政策研究》阶段性成果
2018-1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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