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18.06.014
欧洲人权法在欧盟民事司法合作中的适用:扩张与协调——以判决承认与执行中审查程序的取消为中心
欧盟在民事司法合作中取消审查程序的立法改革,有助于促进判决的自由流动和欧洲一体化建设.鉴于传统的公共政策机制并不能妥善解决判决债务人的人权保护问题,欧洲人权法扩张适用于欧盟民事司法合作问题的主张,应予肯定.在欧洲人权法介入的情况下,基于其与欧盟国际私法之间可能产生的冲突,应协调欧洲人权法在欧盟民事司法合作领域的适用.欧盟国际私法与欧洲人权法并不存在根本矛盾,两者相互促进,并服务于将欧盟建成一个“自由、安全和正义的区域”之目标.
欧盟民事司法合作、欧洲人权法、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审查程序的取消、相互信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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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3;D616;D814.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6CFX067
2018-12-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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