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18.04.013
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律内涵和制度设计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宅基地“三权分置”的表述未采用法学上的权利概念,该政策在落地实施前必须进行从政策语言到法学语言的转换,以确保该项改革举措的政策目标得以实现为前提,明确其法律内涵,并进行相相应的制度设计.本文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方的实践探索,阐释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的初衷和意蕴,探讨其法律内涵和实现途径,并对其具体制度设计提出建议.
宅基地、三权分置、农村土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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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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