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17.06.001
论人格权独立成编的理由
人格权制度的勃兴是现代民法最为重要的发展趋势,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都普遍强化了对人格权的保护,我国也不例外.我国正在制定的民法典应当将人格权独立成编,这不仅是有效应对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全面保护人格尊严的要求.人格权独立成编有利于完善我国的民法体系,解决人格权的民法规范难题.人格权独立成编具有充分的实践基础和价值基础,而且能够解决我国人格权保护的现实问题.通过人格权独立成编,将使我们民法典真正成为一部科学的、能够屹立于世界民法典之林的、面向21世纪的民法典.
人格权、科技进步、社会发展、独立成编
35
2018-04-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