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17.04.015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责任中损失计算的利益衡量
损失计算是违反信息披露义务责任的难点也是一个利益平衡点.对于此,应先行确定损失计算的范围,再以具体的计算方法确定可赔偿范围内的损失数额.其中,以损失因果关系的直接后果性和可预见性作为损失范围的利益衡量装置,以此确定损失范围的各时间点,界定损失的可计算区间.同时以计算算法中计算参数的易获取性,对投资行为反映的准确性,算法对现实交易的还原性作为计算法则的利益衡量装置.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特性,应选取买入和卖出平均价及系统风险损失作为计算参数,以符合计算法则利益衡量标准的算法来计算各参数.最终以买入和卖出平均价的差额乘以证券数量,再减去系统风险损失作为损失赔偿数额.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责任、利益衡量、损失计算、损失因果关系、计算法则、系统风险
DF5;D92
2017-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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