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17.04.004
从“不干预原则”的变迁审视香港特区司法与立法关系
“不干预原则”(non-intervention principle)指法院对议会内部的事务不加以干涉,是一项传统的英国普通法原则.这一原则源于权力分立原则,目的是保障议会对其内部事务享有排他性的主导权.现代立宪主义的发展改变了“不干预原则”所依据的宪制基础,法院作为宪法的守护者,自赋了一种审查任何公权力机关行为合宪性的权力.在成文宪法国家,“不干预原则”的本质和内涵因受到宪法至上原则的影响而逐渐改变.香港特区法院在司法实践中根据香港基本法对立法会的事务进行审查,通过一系列判例逐渐建立了香港基本法下的“不干预原则”,并通过适用这一原则调整香港特区法院与立法会之间的关系.
不干预原则、香港基本法、立法会、司法审查、终审法院
D921.9;D676.58;TU39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2017-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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