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17.03.014
劳动争议证明责任理论思考和制度重构
劳动争议当事人具有不平等性和从属性,民事诉讼证明责任规则并不适应劳动争议处理.现有的劳动争议证明责任特殊规定,无法满足劳动争议处理的现实需要,凸显立法技术粗糙、适用冲突等规范缺陷.针对规范缺陷和现实理论误区,应区分劳动争议主观证明责任和客观证明责任.在规范及修正理论基础上,结合管理权滥用预防需求,明确劳动争议客观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以证明责任减轻等具体证明技术规则予以补充,实现具体个案的实质公正.
劳动争议、证明责任分配、证明责任减轻、待证事实
D915.2;F272.92;G64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2CFX088
2017-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139-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