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17.03.012
个人信息去身份的法理基础与规范重塑
在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保护与数据利用之间的矛盾不断凸显,大数据产业及其从业者开始采用个人信息去身份的方式以实现二者的平衡.个人信息去身份是对个人身份信息的去除或改变,包括直接标识符的去除和准标识符的判断.去身份是信息有序流通的需要,是信息再利用之前提,通过分离数据中的隐私与资产属性,可降低数据流通中的隐私风险.在将来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中应当完善个人信息分类,确立去身份原则为数据利用和流通之前提,禁止个人身份再识别的行为,并建立相关去身份的行业标准.
个人信息、去身份、隐私保护、数据流通
D925.1;D815.5;G250.76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3&ZD178
2017-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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