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13415/j.cnki.fxpl.2017.03.008

反垄断法实施中的“积极失误”与“消极失误”比较研究

引用
“积极失误”与“消极失误”是各国反垄断法在实施过程中客观上无法避免出现的施法失误,但二者在市场影响、可补救性、风险概率、集中领域等重要内容上是有所差异的.通过比较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反垄断法实施中的“消极失误”在市场影响、风险概率上通常都要比“积极失误”大,但是前者的可补救性原则上要比后者高得多;“积极失误”比较容易出现在纵向垄断协议的法律适用中,而“消极失误”在横向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的法律适用中都比较容易出现,技术创新市场、自然垄断行业分别是“积极失误”、“消极失误”发生的重灾区代表.

反垄断法、法律实施、积极失误、消极失误

D922.294;F274;F832.5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4CFX043

2017-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75-81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评论

1004-1303

42-1086/D

2017,(3)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