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17.02.014
互联网共同犯罪中的意思联络
在互联网共同犯罪中存在意思联络难以认定的情况.就域外否定意思联络的片面共同犯罪理论而言,是否以及多大程度上承认片面共同犯罪与区分式参加体系和统一正犯人体系的立法及理论选择有关.我国采取的是“整体认定犯罪、个别分配责任”的独立模式,意思联络是不可放弃的立法立场,对于秘密支持可以处以他人预备的刑罚.互联网时代的意思联络具有特殊性,可以利用“针对共同性的未必故意”和“通过符号语言的意思联络”实现意思联络的缓和,并通过入罪门槛的个别考察限制处罚范围.
共同犯罪、意思联络、片面共犯、他人预备
D92;DF6
2017-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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