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17.02.007
论协同主义诉讼模式在刑事诉讼中的导入
协同主义诉讼模式作为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的一种诉讼模式理论,在我国推动刑事诉讼模式的现代化转型过程中的导入有利于重构控辩审三者之间的关系,使之向着协同的方向发展,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顺利实现审判中心主义下的诉讼制度的改革目标.在刑事诉讼制度中探究协同主义诉讼模式有必要在理论的层面上阐明协同主义诉讼模式与交往行为理论以及博弈理论的关系.此外,应在明确控辩审三方合理的角色定位的基础上,构建控辩审三方在协同主义诉讼模式下具体的协同路径.
协同主义、诉讼模式、交往行为理论、角色定位、协同路径
D92;DF7
作者主持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司法改革背景下的主审法官责任制研究”2016Y0607
2017-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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