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16.04.004
超越司法中心主义——面向全面实施依法治国的法治人才培养
法学教育围绕培养什么样的人以及如何培养问题而展开.现行法学院教育中突显司法中心主义,集中反映在法学教育中以培养司法人才为目标,制定培养方案,组织教学资源、选取培养方式方法和确立考核评价机制.司法中心主义体现中国法治进程渐进性特点,与全面实施依法治国需求尚有一定距离.面向全面实施依法治国的法治人才培养,必须超越司法中心主义,树立多元化、多层次法治人才培养观念,创兴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法学教育、司法中心主义、依法治国、法治人才
本成果是2014年“理论粤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社会矛盾研究”编号:WT1412,2015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编号:15JZD008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6-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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