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16.03.016
环境法学中的环境利益:识别、本质及其意义
环境利益的本质在某种意义上决定着环境法的本质及制度构建.拨开环境利益论争的迷雾就会发现,在关系意义上,环境利益就是良好的自然环境对人之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安全保障需要的一种满足;在客体意义上,环境利益就是良好的自然环境.环境法学中的环境利益指的是客体意义上的环境利益,其在本质上属于安全利益,具有整体性、秩序性、本底性和反射性.因此,环境利益实现的基本法律路径只能是义务路径,这也是环境法的独特性所在.探索环境义务如何配置与实现,应该是环境法学研究应当关注和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
利益、环境利益、安全利益、环境义务
2016-07-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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