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16.02.007
结构主义视域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新论——兼论二元发展关系下行政复议制度的重构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制度是行政法领域中权力控制与权利保障的两条基本路径.现行制度设计下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存在多重的链接关系并产生了诸多实践问题.以结构主义为维度,可重新认识行政主体在不同结构形态产生的身份转化,以正确厘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逻辑关系,进而重构行政复议制度,包括确立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选择的新模式,构建复议二审终审制度、复议程序中的被告固定制度、行政复议审查委员会制度以及行政抵抗权制度等.
结构主义、行政主体、功能、身份转化
本文为林泰主持的2013年度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全球治理语境下国际行政法基本问题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为:2013YBFX113.
2016-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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