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15.06.017
审视南海岛礁建设法理性问题中的三个国际法维度
现有国际法,特别是海洋法对岛屿建设,特别是对人工岛礁建设的法理研究明显滞后.本文试图以当前中国在南中国海进行岛礁建设而引发的地区国家以及西方国家的热议为背景,探讨主权国家在领海内依托所控制的岛礁进行岛礁建设在国际法上的法律效力及其局限性;从动态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角度入手,提出主权国家和平建设、开发、利用岛礁应该考量并遵循的三个国际法维度:即符合现行国际秩序的原则、地区主义的原则、遵守国内法的原则,以期为今后中国在南海断续线内建设、开发、利用岛屿提供国际法的法理支撑,更好地地捍卫中国的海洋权益.
岛礁建设、《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南海问题
2016-03-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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