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15.05.003
厘清宪政与社会主义关系的基本线索
历史上从资本主义宪政一统天下到社会主义宪政出现并与其并存,形成了一条由九个要素或环节组成的清晰的轨迹.应看到社会主义宪政与西方宪政的差别和对立,但不能因此否定它们的历史联系和研究两者间关系的必要性.宪政是社会主义不能不有所继承的遗产.抽象笼统肯定或否定宪政都没有实际意义.而且,抽象笼统地否定宪政给人以当事方轻率割裂、否定自己的理论和历史追求的观感.社会主义宪政是集中反映中国宪法精髓的理念,应予接纳和付诸实行.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之实施,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所掌握和运用的正当公权力,都只能来源于宪法并须受宪法限制,一切公权力都应置于宪法法律的笼子中.
宪法、宪政、社会主义、法治、政法
2015-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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