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15.04.005
刑事证据法的价值结构
借助价值结构这个哲学概念研究刑事证据法的价值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刑事证据法的价值结构是由客体价值、主体价值和价值评判标准组成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刑事证据法的客体价值强调刑事证据法本身所具有的客观功能.考虑到刑事证据法的法律属性,其客体价值实际上就是其规范作用.刑事证据法的主体价值是国家在制定刑事证据法时所希望达到的目标,如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司法公正、司法效率等.刑事证据法的价值评判标准是以再现案件事实真相的准确性与正当性来衡量客体价值对于主体价值的满足关系.在上述价值存在冲突的情况下,应该以兼顾原则和权衡原则予以价值整合.
刑事证据法、价值结构、主体价值、客体价值、价值评判标准
本文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王超教授主持的2013年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中国刑事证据法学研究的启蒙与转型》的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13SFB4006.
2015-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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