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15.03.004
社保、信用与法治——“差序格局”与法治中国的可能性
“差序格局”有碍于人格平等的实现和公民精神的化育,是法治中国的主要障碍.现代社保制度有助于人格平等的实现,通过替代差序格局实际上承担的经济互助功能,它亦有助于公民精神的化育,进而助益于法治中国的实现.现代信用体系可以限制差序格局对法律实现“功能替代”的运行机制,进而有助于社会成员对法律之“系统信任”的形成.“社会基础秩序”的建设,可以极大优化社会行动的平台.法治中国的建设,应遵循“从法治社会到法治国家”的道路.
法治、基础秩序、差序格局、社保、信用
2015-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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