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15.02.014
差异与融合:最新三大不当得利示范法比较研究
不当得利是最近十余年里两大法系投入智识最多的领域之一,欧洲示范民法典不当得利编、美国《第三次返还与不当得利法重述》和《英国不当得利法重述》在最近三、四年间相继问世.由于制度历史与知识背景的原因,美国不当得利法重述仍然没有脱离返还法固有规范框架,欧洲不当得利法草案尽管是两大法系整合的结果但仍更具大陆法色彩,英国不当得利法重述是前两个示范法进一步整合的结果,其首次将不当得利从返还法中独立出来,在内容上兼具大陆法与英美法的特点.尽管存在这些差异,但三大示范法体系与内容上的融合趋势亦十分明显,三者的规范模式、立法基础与立法方式几乎完全一致,在不当得利构成要件、不当得利请求权效力与请求权竟合等问题上亦都取得了较多的共识.我国不当得利立法至少可从七个方面充分借鉴该三大示范法的融合之处.
不当得利、欧洲示范民法典、美国返还与不当得利法重述、英国不当得利法重述、融合、差异
2015-04-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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