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14.05.021
新兴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律选择——以公民食物权为进路
气候变化是关涉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全球性环境问题.在西方发达国家主导的气候变化应对的法律路径陷入困境之时,新兴发展中国家印度和巴西均对其气候变化应对的法律路径进行了改革.印度食物权公益诉讼借助最高司法机构的释法功能,扩张食物权的外延,使之与国内宪法对接,同时唤醒印度普通公众对气候变化与食物危机之间关联性的认识.法院判决的强制执行力对怠于履行食物权义务的政府施加压力,敦促印度政府构建基于食物权的气候变化应对的法律路径.巴西则通过社会组织向政府传递普通民众对食物权的合理诉求,促使政府改变气候变化应对的消极态度.我国可以合理地借鉴印度、巴西的法律实践的有益经验,构建基于食物权的气候变化应对的法律路径.
气候变化、食物权、公益诉讼、社会组织
本文系2012-2015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生态环境保护的公益诉讼机制研究》12JZD037和2014-2017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题《中国特色环境公益诉讼理论与制度研究》14AFX023的阶段性成果.
2014-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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