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13415/j.cnki.fxpl.2014.05.016

先用权之学理展开与制度完善

引用
先用权是专利法和商业秘密法的交叉点,它承载着三重相竞争的利益:先用权人继续实施发明的利益、专利权人获得有限的排他权以收回科研投入成本和获取利润的利益、传播发明和鼓励创新的公共利益.我国专利法应当对先用权获取要件、先用权范围和先用权的转让等规定进行修改,以实现这三种利益的平衡以体现法律的公平效率理念.

先用权、专利权、公共利益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世界专利制度’的发展及中国的应对”10YJ A820077的阶段性成果;本文也系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成果.

2014-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131-13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评论

1004-1303

42-1086/D

2014,(5)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