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415/j.cnki.fxpl.2014.05.011
乡镇司法所调解程序诉讼化之反思——以湖北省若干乡镇司法所为样本的分析
作为我国农村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司法所之调解程序在运作实践中呈现出了诉讼化的特征并具有不同表现样态.这一现象的出现与此前过于硬性划一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负面影响以及司法所调解员的数量不足和身份重叠有关,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对农村纠纷的有效解决.为切实发挥乡镇司法所之调解在解决农村纠纷中的应有作用,显应纠正或祛除调解程序诉讼化之倾向,并以妥善解决纠纷为旨归,重塑司法所调解在乡土社会的权威.
乡镇司法所、司法所调解、诉讼化、规范化
2014-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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